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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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组织学习《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3-01 17:36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2021年2月26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吕良贤副局长主持组织学习新印发的《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分局综合执法科、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街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分局法律顾问等参加了此次学习。

  吕良贤副局长表示,《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修订,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机构改革趋势统一全市执法标准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复议诉讼审核重点突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必然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政策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提升执法业务水平,统一执法尺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合法、合理。  

  随后,局法规室负责人会同分局法律顾问对《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逐条讲解,对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会人员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将充分吸收此次会议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指引流程,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