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级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和要求,立足增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新理念新思想
一是加强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2020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党员学习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理论精神,强化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通过集体决策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问题和困难。
二是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我局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和意义,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美丽增城建设。利用定期召开的全区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工作、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等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三是落实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将强化生态环境法治支撑纳入年度工作,印发实施《2020年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把落实党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和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增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增城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全区性、综合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重污染企业综合治理、区域综合改造源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专项污染防治行动,全方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广州市“三线一单”中期成果》,在市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增城区“三线一单”细化工作并形成初步成果,为我区创造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提供更加科学的规划体系支撑。
二是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根据部门权责清单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增减行政职权事项等,目前我局入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有6项,行政确认事项有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有2项,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是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广州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要求,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通知》,明确我区环评豁免管理的范围和要求,极大简化审批手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从2020年4月起对增城区环评文件报批实行“全网办流程”,全面推行项目在线审批,并将技术审查环节纳入联合审批平台进行监管,进一步理顺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2020年以来共审批环评文件397个,项目总投资数585.9多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1多亿元。
四是进一步修改完善责任清单。根据2020年印发的《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配套《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试行)》要求,我局对2019年区委办区府印发实施的《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试行)》修改完善,按照“区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包括镇街在内的38个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现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促进大环保格局的初步形成。
五是发挥法律顾问提升执法水平。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顾问合同,由两名律师长期跟进各项行政处罚案件、涉法律事项等工作。2020年多次组织顾问律师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不得以权谋私,彻底杜绝不文明的执法现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区生态环境工作总体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监督工作。局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局形成了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制度、有规范、有监督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2020年先后召开行政审批会议13次、行政处罚会议10次,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审议。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完善了环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等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全体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目前我局执法人员都已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做到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责任明确具体,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
三是完善处罚裁量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在严格执行《广州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要求的同时,细化完善《增城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试行)》和《增城区常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自由裁量适用标准》,并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制定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监督执法建议,实现行政处罚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有章可循、有则可依,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案件办理准确率。严格执行审议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增城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议事细则(试行)》,规范行政处罚审议会流程和集体讨论决议制度,使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建立联合协助机制工作规定》等文件,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与犯罪行为提供了保障,严格落实“两高环境污染刑事司法解释”,杜绝以罚代刑情形。
四是强化行政监督工作制度。在行政执法责任考核方面,把法定职责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行政执法人员,明确执法标准和要求,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科室负责人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作为确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先进的重要依据。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面,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既确保评查行政执法行为程序的合法性,又确保评查行政执法行为实体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面,根据规定严格界定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0年以来,我局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增城辖区企业共96家,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或者作为“双随机、一公开”一般监管对象实施监管,减少抽查频次,全年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5次。切实做好正面清单企业名录的维护工作,随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对暂不符合纳入条件但具备整改条件的企业,加强督促指导,符合条件后纳入清单;对清单中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立即移出,及时调整执法方式加强监管。
二是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酌情审慎处理。我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但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尽快整改;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全年实施行政执法检查602宗,作出行政处理整改289宗,立案查处313宗,目前作出行政处罚260宗,罚款金额2603万元,查封扣押18宗,移送行政拘留10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3宗。同时,通过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对各类轻微违法情节实施责令整改(不予处罚)265宗、减免减轻处罚68宗。
三是统一规范执法尺度。完善执行“全覆盖”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开透明。
四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镇街专职环保员队伍,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机制。组织镇街环保所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着力提升镇街环保队伍环境执法水平。
五是引导企业做好环境信用修复。针对企业在参加环境信用评价中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或“环保不良企业(红牌)”级别情况,为帮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银行信贷授信、资金补助申请、招投标审核等方面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我局加大引导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制定《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开展环境信用评价修复工作指引》,明确修复范围、修复程序等,简化申请复核等环节,并召开培训会议,先后有30多家企业进行修复,提升了评价级别。
六是引导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修复。针对企业因环境违法被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后,在信用广州(中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增城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公示的企业,制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事项工作指南》《履行行政处罚情况说明事项工作指南》等文件,引导企业做好处罚信息修复,并召开修复培训会议,对80多家企业出具修复或情况说明文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全区整体环境质量呈良好态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名列全市前列。大敦、增江口国考断面平均水质均能达到Ⅱ类、Ⅲ考核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工作不足:一是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没有真正形成生态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部分环保机制体制还未理顺,环保经常性工作没有全面分解落实,镇街执法力量薄弱,环保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三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企业环保意识不强,没有实现全面覆盖、动态跟进,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力度不足,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甚至不了解、误解环保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效能。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精简审批前置条件,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积极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召集各镇街相关负责人、企业进行业务对接,宣传法规政策。加强自身监督管理,制定业务审批规则,坚持集体会商、集体审核、集体决策,形成会议纪要严格执行。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成效。结合自身环保职能,积极开展服务指导工作。服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积极协调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工作,真正做到随时办、即刻办,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加强环保法治宣传教育,采取送法上门、集中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方法,着力提升企业环保法律意识,提高知法守法能力水平;积极组织示范引领,定期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点首次推广普及现场培训会,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广至辖区内产废企业,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公开环境大数据,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实时更新空气日报、环境状况公报等数据,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环境质量情况。
三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基础上,编制《增城区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5年)》,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
四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天更蓝”成果,强力推进重污染企业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强化锅炉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河一策”综合整治黑臭河涌,全面清理重点河涌“散乱污”场所,大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固废危废统一监督管理,加大全过程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强力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五是加强环境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大规模的业务培训、政策宣讲,切实强化企业环保法律意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网格化监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规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六是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为契机,明确各部门、各镇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环保工作格局。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区直部门纳入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