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鹿茸菌干冒充荔枝菌干?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 2024-09-26 09:54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市民通过广州市12345热线反映,其通过网络向在增城区莲塘景区某商家购买荔枝菌干,收货后发现是鹿茸菌干,质疑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要求商家三倍赔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诉后前往现场检查,发现商家所售的涉案荔枝菌干为鹿茸菌干,有名称标识,但无其他相关合法来源标识。商家供述其确实是以鹿茸菌干作为荔枝菌干售卖。执法人员对商家农产品未进行完整信息标识行为作出责令整改处理,对商家以鹿茸菌干作为荔枝菌干行为立案调查。对市民三倍赔偿的诉求,经多次调解和积极普法宣传,商家同意退一赔三,双方达成一致。市民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表示满意。

  荔枝菌作为时节性较强的一种菌类,每年仅有一个月左右的采摘期,因味道鲜美深受市民喜爱,价格也显著高于一般的菌菇。在干货市场,存在个别商家将形似的其他菌类干品冒充荔枝菌干的现象,市场监管部门在此警示干货商户,所售农产品必须以真实名称进行标签标识。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权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