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 2023-12-06 15:03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来,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重要行业重要领域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守住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底线。

  强化医美机构监管,护航颜值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多、风险隐患较大的医疗美容机构,联合区卫监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重点检查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非法行医、使用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目前,已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1家。

  强化集采医疗机构监管,守护用械安全

  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部署,全力保障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清单中的13家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广泛开展法规科普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区市场监管局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双轨并行的方式,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利用“政企”微信交流平台,积极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贯,引导企业学法、守法、合法经营。

  二是开展法规科普宣传活动,安排科室监管人员走进社区街道及在人流量大的场所定点向群众派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科普宣传知识问答》等小册子,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对医疗器械的认知度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通过边检查边宣传的分散方式,在检查过程中向医疗器械相关企业的主要人员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四是组织线下集中培训,召集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集中开展医疗器械法规现场培训,为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解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现场为企业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