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野蘑菇中毒高发季 切勿采食野生蘑菇

发布时间: 2023-06-21 12:33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随着夏季来临,天气炎热、雨量充沛,各类野生菌生长繁殖旺盛,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也进入了高发期。近段时间,我区多个部门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市民不采摘、不食用野生蘑菇,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野生蘑菇味道鲜美且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物质,为广大公众喜爱,但野生蘑菇中存在多个有毒品种,据统计,广东毒蘑菇有200多种,其中致命的有十余种。一些毒蘑菇的外观与可食用野生蘑菇极其相似,极难分辨,所以极容易发生误食中毒。           

  “鉴别是否毒蘑菇需要进行动物试验、化学分析、形态比较等多方面工作,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据区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工作人员罗伟琼介绍,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除了不采摘野生蘑菇,在日常购买的时候也要“擦亮”双眼。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要到正规农贸市场、社区食用农产品销售门店等场所购买菌菇,购买时要仔细辨别,不要盲目购买食用所谓“野生”“天然”的蘑菇。

  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发生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千万不要疏忽大意,应立即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把手指或牙刷柄等伸进咽部催吐,以减少毒素吸收。同时,尽快送往最近的有条件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进行洗胃、导泻,以快速排出毒素。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

  此外,医生也提醒广大市民,警惕中毒“假愈期”。部分病人经治疗后,急性胃肠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给人以病愈的感觉,其实此时毒素正在通过血液进入肝脏等内脏器官,会在1~2天后病情迅速恶化,累及肝、肾、心、脑等脏器。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治疗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再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