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增城区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特殊食品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风险分类监管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增城区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联系人:徐丹丹,电话:82636322)
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特殊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以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和监管全覆盖的原则,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强化风险排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殊食品安全。
一、检查对象
全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生产企业。
二、工作目标
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本辖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特殊食品风险等级对应的监管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承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指派观察员、投诉举报处理、案件办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国家、省、市局开展的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次数及检查项目计入在内。
三、检查重点
(一)检查要点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 号,以下称总局18号文)中的表1-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对企业的人员管理、厂房布局、原辅料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检验管理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职,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生产的特殊食品是否取得特殊食品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采购原料是否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产品是否按标准检验合格出厂、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是否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是否落实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等。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照记录样板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细化和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内部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培训考核、配合包保干部落实包保责任制。有效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广州市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在线提交自查情况。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抽考覆概率持续保持100%。
四、检查说明
(一)按照《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
(二)制定本辖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企业风险等级检查频次要求落实全覆盖监督检查,其中,保健食品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则上一年不少于3次。对新获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应在申请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1次监督检查。
(三)按上级部署,对重点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四)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指派观察员工作,参与省、市的监督检查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