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多点发力保障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 2022-12-26 15:21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为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多措并举压实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推动特殊食品信息化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特殊食品监管工作,组织特殊食品经营业户集中宣讲特殊食品日常经营工作要求、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并开展抽考工作,业户通过抽考学习巩固知识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经营“软实力”。大力推广应用广东省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帮助企业建立特殊食品电子台账,业户使用追溯系统开展信息录入维护,执法人员可通过监管端查看业户电子台账相关进货查验资料的情况,实时统计监管数据。截至目前,特殊食品经营业户抽考率、持续填报率、加入率均达到要求,基本实现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以大数据手段助力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压实食品商超主体责任

  商场超市是食品消费重点场所,为有效督促商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调研,对全区7家大型超市进行培训,指导其按要求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查设备和检测人员,每日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农残自检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截至12月,大型超市合计开展食用农产品自检超18000批次。商场超市企业负责人通过“粤商通APP”逐项对照日常经营要点进行自查,上传形成年度自查报告。组织商场超市从严格自查落实责任、严格食品采购溯源、严格把好食品销售关、严格员工管理、严控场所设施管理五个方面开展放心超市自我承诺,并在各超市显眼位置张贴公示“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海报,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

  强化食品监管措施

  区市场监管局以日常检查为基础,通过“守查保”专项、节假日专项、校园周边专项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专项、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专项与“双随机”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全力保障辖区食品销售环节安全。聚焦消费热点,把握监管重点,仔细落实对全区食品销售环节业户监管检查工作,以“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系统”数据为发力点,对风险等级为“D级”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313家)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对2021-2022监督抽检不合格业户(144家)开展经营状况复核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监管系统,系统自动进行风险评级调整监管频次,提升监管效能。截至12月,对全区销售环节食品经营业户开展检查22589家次,发现处置风险点389个。

  开展食品风险监测

  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食品快检工作“过滤网”和“防火墙”作用,截至12月,对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45109批次,其中不合格448批次,合格率为99.01%,发现不合格品166.09公斤,已全部下架销毁。强化对节假日消费热点、特色农产品(荔枝、丝苗米)、较高风险食品(湿粉)进行专项抽检,对快检不合格率高、投诉次数多、风险隐患大的品种,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检测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微生物、重金属等项目,开展销售环节食品抽检2368批次,其中不合格52批次,合格率为97.80%;处置办理上级移送的抽检不合格线索108条,以科学检测为手段,构筑食品安全屏障。

  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为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氛围,区市场监管局积极与区融媒体中心、区食品药品安全协会合作,结合节假日时间节点,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曝光违法典型案例等18篇次。开展主题为“关注食品安全 享受健康生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线上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的形式,吸引群众学习食品安全知识,超1200人次参与线上答题活动,有效树立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辨别能力。日常监管期间,通过“上门送教”的方式对业户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指导业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制作派发食品安全台账盒、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食品安全公示栏等,降低经营达标门槛,规范经营秩序。同时,还联合各镇街发动村居力量在城市主干道、村居公示栏张贴发布食品安全标语、海报,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从饮食、消费等方面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关注度,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