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未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23 16:36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广州粤护康复器材有限公司所持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内容已发生变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变化相关资料办理变更备案。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本局现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品名称如下:

  一、单位:广州粤护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医用拐、助行器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