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3 10:11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增食安委〔2022〕2号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尹文英,联系电话:82656831)




  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22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我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安排如下:

  一、深入开展“双安双创”工作

  (一)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加快落实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各成员单位)

  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第三批国家农安县创建工作,以国家农安县创建为引领,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认真落实省市民生实事

  (二)落实省民生实事,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广州市分解到我区的食品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完成不少于14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市民生实事,加强网络餐饮安全监管。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平台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抽检和日常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广“食安封签”,保障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加大“互联网+明厨亮灶”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 次。(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围绕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整治,狠抓大要案,健全鲜活水产品、酒类食品等违法犯罪信息情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传统侦查手段强化线索主动研判、预警能力,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大对新型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加强风险管理

  (六)强化风险排查整治。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等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梳理本行业、本领域可能涉及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毒蘑菇、河豚鱼、湿米粉、自配酒等食物中毒事件。对以往抽检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食品类别加强抽检,强化跟踪抽检。对“共享厨房”等新业态加强研究和监管。(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属地巡查责任至各村居和驻村干部,继续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重点区域,如废旧养猪场、废旧建筑物、窝棚茅棚、出租屋、人流密集区域等;重点行业,如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工厂等;重点环节,如小作坊、农贸市场、无证照业户等进行巡查,认真细致排查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各镇街负责)

  (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配合广州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围绕本地重点食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紧盯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抽检监测。将监督抽检和跟踪抽检有机结合,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控制产品风险。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全过程控制

  (九)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任务,继续做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试行,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稽查常态化。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探索食用农产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全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大型食用农产品销售新业态以“肉、菜、鱼”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加大快速检测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深入推进乳制品、肉制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提升行动,以“百年·百品”品牌企业为引领,推动乳制品、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重点行业体系检查,体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梳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加强全区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和第三方冷库的监管,强化进口冷冻食品闭环管理。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及长者饭堂、医疗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增城海关、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围绕2022 年“餐饮服务规范年”工作主题,持续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85%以上,全面推动全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实现经营网络订餐的月订单量在8000单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全区至少一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或大型商圈引导推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90%以上。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对线上监测发现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线下实地核查,加快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持续推进“查餐厅”和安乐“查”饭监管品牌行动,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量化等级提升。配合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现场抽查考核100%全覆盖。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及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的实际应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四)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鼓励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宣传。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科学严格监管

  (十五)强化信用监管。建立食品工业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全区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率达到100%。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联合惩戒。(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智慧监管。加大食品生产监管业务系统运用,扩大非现场监督检查试点范围,完善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应用推广力度,逐步提升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监管。将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风险分级监管、网格化监管有机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提升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实验室作用,共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强化食品快检产品评价,推动食品快检信息平台建设。(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的要求,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快推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食品监管培训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监管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研判预警、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考核等管理制度。保障基层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