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22-04-02 18:21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

  清明时节雨纷纷,当前湿暖天气催促各类病原微生物加快生长繁殖,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为做好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3月中下旬以来,区市场监管局紧密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狠抓实干开展节前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把清明食品安全关,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紧密部署,组织防控排查。为全面查找疫情防控风险漏洞,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通过抽调各基层所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力量,对全区275家涉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进行交叉检查,全面压实涉进口冷链食品企业防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合法来源冷链食品,坚决遏制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蔓延。

  聚焦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清明节假日消费特点,聚焦重点业态和高风险食品,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景点周边、酒类销售网点等祭祖应节食品经营场所以及糕点制品、烧腊熟食、酒类、湿米粉等节假日热销食品开展检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261人次,检查业户366家次,发现问题业户5家,其中2家烧腊熟食业户健康证明过期、3家未完善食品进货台账,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业户落实整改,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强化检测,落实监督抽检。结合年度抽检计划,针对节假日消费习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糕点制品、烧腊熟食、蔬菜水果等消费量大的产品开展专项抽检工作。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抽检32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开展快速检测1288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合格率99.76%,不合格产品均按照相关法规处理。

  保障值守,畅通维权渠道。区市场监管局坚持领导带班值守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节假日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应急值守工作。

  清明节食品消费小贴士

  ●在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标签标识信息是否齐全、清晰,如发现漏气、异味、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情况,不宜购买。在选购散装节令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也要进行认真查验。

  ●购买食品或就餐要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有证照业户。不食用野生动物,不使用野生蘑菇、野菜、河豚等野生动植物原料及来源不明、安全无保障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使用公勺公筷,杜绝餐饮浪费。自行加工制作食品时,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金猪、烧鹅、艾糍青团等是清明节期间食用及祭祀的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升高,食品经过长时间放置、日晒等,极易引起变质。市民群众应注意食品存放的温度和条件,食用祭祖后的食品需谨慎,食用前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并尽快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