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区连锁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约谈会议

发布时间: 2022-01-14 16:10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做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增城区连锁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约谈会议。我区25位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该局督导、暗访、巡查中发现的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申了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及具体工作要求,听取了部分企业近期防控工作汇报,并解答企业提出的哨点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深刻领会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精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一要严格执行《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八版)的要求,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春节期间哨点监测的灵敏性、预警的准确性。二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营,自觉规范、维护疫情防控医疗用品、药品、器械等的流通秩序。三要加强疫苗接种,深刻认识第三针新冠疫苗加强接种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对员工开展接种疫苗宣传,做到“应接尽接”,筑起筑牢免疫屏障。

  会议强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而复杂,各药品零售企业要认清形势,杜绝麻痹侥幸心理,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严格执行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药品登记报告制度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同时,要坚决将此次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传达到企业每一名员工,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规范经营,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与经营质量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