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食品监管与疫情防控一手抓 保障岁末年初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 2021-12-24 10:31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

  督促业户自查自纠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优化食品安全经营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广泛宣传发动,引导食品经营者主动登录“粤商通”APP平台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重点督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批发企业以及2021年度参加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的商超对经营状况、过程控制等方面开展线上自查,鼓励其他食品销售企业在线自查。目前,全区食品销售业户注册“粤商通”APP并完成自查186家次,压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聚焦食品安全消费重点热点领域开展检查。一是加强重点消费品种检查。对米面粮油、粮食加工品、酒类、乳制品、保健食品、腊制品、食盐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强化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二是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检查。以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业户、商场超市、景点周边、美食节周边食品销售业户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细抓实岁末年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2月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297家次,开展风险监测122家次,发现风险点8个。

  强化重点品类抽检 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区市场监管局结合为民办实事有关要求,加强对米、面、粮、油、盐、茶、奶等民生食品及保健食品、酒类等食品,以及农贸市场、冷链连锁、社区生鲜、美食节周边食品销售业户的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食品违法行为。12月以来,共开展监督抽检56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1646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9.64%,不合格产品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