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开展食品销售环节“双随机”+“飞行检查” 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 2021-11-05 19:30
来源:增城日报

  为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年度工作部署,9月以来,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飞行检查”对一般风险食品销售业户、高风险食品销售业户、农贸市场开展检查,摸清辖区监管工作现状,找准下一步监管工作方向。

  结合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区市场监管局随机对辖区食品销售业户开展筛选抽查,其中包括大型食品超市、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入网食品销售者、保健食品销售者、普通食品销售者等共计31家业户,以上业户覆盖农村地区、大型商圈、校园周边、景点周边、农贸市场及药店兼营食品销售业户。

  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业户、随机出动执法人员“双随机”+直接到业户现场检查“飞行检查”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业户存在台账台册不完善、保健食品未设置专柜专卖等问题,发现存在一般问题业户3户、现场检查业户已搬迁未注销5户,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法督促业户进行整改。

  为强化检查数据科学分级,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执法人员将现场检查记录录入到销售环节食品经营业户动态分级系统,系统通过分析检查结果数据及业户及时整改情况自动进行业户风险等级评定,以便执法人员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业户开展不同频次检查工作。另外,执法人员还将检查情况上传到“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