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六查六看” 规范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8-25 11:58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抓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零售药店落实好“进店扫码、测量体温、详细询问、如实登记、实时上传”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零售药店“六查六看”,强化监督检查,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

  检查从业证明,看是否有效。检查零售药店是否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执业药师等从业人员的从业证明,看是否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执业药师等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广告宣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检查宣传情况,看是否齐全。检查零售药店是否张贴“六公示”内容(健康码、发热门诊信息、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需实名购买指定药品的温馨提示、购买指定药品英文提示、投诉举报电话)、进店购药指引等疫情防控宣传资料,看是否齐全,营业人员是否知晓社区“三人小组”联系方式。

  检查防护情况,看是否做好。检查药店营业场所是否做好定期消杀和通风排风措施,营业人员每天上班是否测体温以及全程佩戴口罩,是否严格落实顾客进店“三查验”制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验码),看药店是否做好自身防护。

  检查销售程序,看是否合规。检查营业人员对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药品的顾客个人信息、旅居史和发热、干咳等有关症状是否进行问询和登记,看药店是否在省智慧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地登记报告后才销售,如遇系统故障无法录入信息时是否暂停销售。

  检查管控情况,看是否严格。检查是否禁止发热或非绿色健康码顾客入店购药并开具转诊单,引导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并在2小时内向发热门诊报告,是否立即向社区“三人小组”或拨打“110”(“三人小组”无法联系时)报告红码顾客,看药店对发热、黄码、红码等重点人员管控是否严格。

  检查登记报告,看是否如实登记、实时上传。检查零售药店GSP管理系统《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药品的销售记录、纸质版登记台账、信息登记报告系统上传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看是否存在漏登记、漏上传或者登记上传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不实时的情形。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已开展多轮网格化全覆盖巡查,累计检查药店16540家次,其中责令改正66家次,停业整顿32家次,立案查处2宗,有力规范了我区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全覆盖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风险监测的“前哨”作用,确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