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经营环节“湿粉统一查”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时间: 2021-08-17 15:28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天气高温潮湿,是湿粉类食品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造成食用者中毒的高发期。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湿粉等重点食品开展检查行动,规范鲜湿米粉行业生产加工行为,严防湿粉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保障全区食用米粉质量安全。

  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区市场监管局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对辖区湿粉产品开展统一检查行动,通过专项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对湿粉产品经营业户的监管工作力度,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针对湿粉制品保质期短且储存销售条件严格的特点,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湿粉制品的标签标识(必须完全密封包装,不得采用扎口方式和包装袋打洞;保质期在24小时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的时间必须精确到小时)、储存、密封包装及保质期等情况,严禁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体食堂从无资质的湿粉供货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湿粉制品。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农贸市场558家次、湿粉销售业户921家次、餐饮业户1701家次(含学校食堂90家次),发现问题业户1家;累计开展湿粉专项抽检239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下半年,该局将继续加强监管,上下联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动态风险排查强化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利用食品销售环节动态分级系统自动评分功能,对湿粉业户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湿粉等重点业户开展食品安全动态风险排查工作,监督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共开展湿粉风险隐患排查116家次,发现存在风险隐患业户6家次,问题业户由所属市场监管所督促整改,均已整改完成。

  加强宣传培训压实监管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党员双服务报到等工作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开设摊位答疑、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3场次,合计派发宣传资料约1840份、答疑群众38人次,获得良好科普宣传效果。

  此外,该局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强化湿粉生产经营工作业务培训会,由专家讲解椰毒假单胞菌酵米亚种的特性和传播途径及规律,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进一步压实湿粉经营监管工作责任。

  防止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中毒食品的安全小贴士:

  ●常见变质可能含有米酵菌酸产品:

  1.发酵玉米面制品;

  2.久泡的木耳;

  3.酸汤子、臭碴子;

  4.糯米面汤圆;

  5.河粉等湿米粉。

  以上产品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发酵或浸泡。

  ●远离米酵菌酸,牢牢记住这6点:

  1.不要制作、食用酸汤子等发酵面制品;

  2.不要食用浸泡过夜的黑木耳;

  3.购买新鲜、生产日期近的食材;

  4.购买食物时选购小包装产品,避免囤积食物;

  5.选择低温干燥、通风的环境储存食物,避免阳光直射;

  6.发霉食物及时处理,绝对不可冲洗或去除霉变部分后继续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