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12 15:19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增城义峰堂药店 (杜达贤)对我局穗增市监(永宁)罚听告字〔2021〕22号《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于2021年8月9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欢迎旁听,并请参加人员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 广州市增城义峰堂药店 (杜达贤)   

  二、听证事由: 广州市增城义峰堂药店 (杜达贤)因涉嫌销售劣药、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及未按规定建立购销药品记录一案,不服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听证会时间:2021年8月31日14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楼会议室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