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7-20 15:18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持续规范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抽查事项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结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

  1.抽查对象: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2.抽查比例: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确定(不低于5%)。

  3.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4.检查内容及检查依据:详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市监信〔2020〕78号)第十一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5.检查表:采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修订版)的通知》规定的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围绕广州市迎接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评价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工作,狠抓贯彻落实。

  (二)强化组织实施。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统一使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抽查计划、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下发抽查任务,并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并公示抽查结果。实地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三)按时录入结果并报送总结。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

附件1

广州市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节选)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取

时间自

抽取时间至

抽查对象数量

抽查对象比例

监管对象总数

牵头

部门

联合抽查部门

联系人

及电话

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及工作总结报送时间

22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定向抽查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2020-4-1

2020-10-15前

84家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不低于5%)

约1678家

食品生产处

食品生产处陈慧玲

83228103

2020-10-15前

23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定向抽查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2020-4-1

2020-10-15前

32家

5%(覆盖五类发证产品)

约640家

食品生产处

食品生产处陈慧玲

83228103

2020-10-15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