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2〕512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成效,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遴选1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实施主体
(一)遴选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基地长期稳定,与省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具备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良好的农业技术推广条件和成熟的农村电商发展经验,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有能力协助增城区农业农村部门推广良种良法良机、发展农村电商,能依托我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县级农技驿站的涉农企业均可申报。
(二)建设内容
项目实施主体签署委托协议后方可开始项目建设,应严格对照《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要求,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配合完成上级验收工作。具体建设要求为:
1.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在增城区提供必要的固定办公场所,不少于3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悬挂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标牌。
2.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管理制度,探索创新驿站运营模式、农技推广服务模式,保障农业技术推广驿站长期有效运行。
3.建立1个电商人才直播间,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举办电商人才培训班,免费培训一批农产品电商人才(20名以上),免费帮助周边农民带货2次以上,推动当地农产品销售,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培训要有方案,有照片和签到表等佐证材料。
4.加强与省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或科研院所对接,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5.根据季节农时,至少举办2次农技推广培训,宣传发动至少100名农民到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免费参加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培训要有方案,有照片和签到表等佐证材料。
6.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成效,所有工作动态标题、报送单位、图片等信息完整。
7.对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技培训等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全年在媒体上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
(三)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申报(要提供相关证明)。
2.在增城行政区域内有自有产权或剩余合同期在5年以上、条件完善、面积不少于100亩的生产基地;有用于驿站建设的不少于3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电商直播间不少于15平方米;有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基本设施齐全;(要提供相关证明)。
3.有2名以上具有电商直播从业经历的工作人员,1名以上懂电脑操作、具有基本文字功底的工作人员,2名以上农业技术人员或乡土专家(要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
4.至少与1个省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或科研院所有合作关系(要提供相关证明)。
5.在我区主推技术或品种推广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群众认可度高(要提供相关证明)。
6.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对驿站建设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等规范管控(要提供财务等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设置)。
(四)补助资金
给予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实施主体40万元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签署委托协议后发放总资金的50%,经专家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资金。补助范围为:服务驿站建设,包括购置设施设备、标牌制作等;组织技术培训、电商人才培训,帮助周边农民带货;对接省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支撑服务工作;服务驿站的运营等。
二、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
(一)遴选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基地长期稳定,具备较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技术推广条件,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有能力协助增城区农业农村部门推广良种良法良机的涉农企业均可申报。遴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施主体3个,各申报主体只能申报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其中一种类型示范展示基地。同等条件下,粮食生产、种业基地优先。
(二)建设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签署委托协议后方可开始项目建设,应严格对照《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要求,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配合上级完成验收工作。具体建设要求为:
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按照标准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2.所有基地均有2名以上专家、技术指导员对接服务。
3.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各基地每年至少开展1场农技人员现场实训,培训农技人员20名以上;各基地每年组织开展培训和观摩学习1次以上,为周边农户(30名以上)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要有方案,有照片和签到表等佐证材料。
4.项目实施主体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申报(要提供相关证明)。
2.增城行政区域内自有产权或租赁剩余合同期在5年(含)以上,证照齐全、设施条件完善、具备一定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的种植或养殖基地,其中种植类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或大棚种植面积15亩以上,养殖类水产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或工厂化养殖年产量在30吨以上,养殖禽存栏20000羽以上或畜存栏5000头以上(要提供证照、设备、种植养殖面积与数量等相关证明)。
3.基地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等规范管控(要提供财务等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设置)。
4.基地具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种植养殖技术水平处于我区领先地位,能承担科研或示范推广项目(要提供技术团队人员名单,包括受教育程度、技能等级等情况)。
5.优势特色鲜明、样板示范作用显著、辐射引领能力强大,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条件(要有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等证明)。
6.种植养殖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使用违禁药物,产品抽检合格。
(四)补助资金
给予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0万元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签署项目合同或委托协议后发放总资金的50%,经专家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资金。补助范围为:农业科技示范和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农(渔)药、化肥、种子、水产苗种、农业机械、生产设施设备、试验仪器等农业生产物资投入,以及标牌制作、资料印刷、组织实训、展示、宣传、观摩学习等。
三、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自本遴选公告发布当天起,有意愿承担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企业,须根据自身真实情况,于7天内(2022年10月19日下午17时前)将以下材料送至区农业农村局407办公室,所有材料均须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完好递交,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1.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实施主体申报材料
(1)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附件1)。
(2)满足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如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证明、营业执照、基地用地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办公、直播间、培训等场地证明,科研合作证明,财务管理制度、技术人员等相关证明。
(3)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实施方案。
2.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申报材料
(1)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附件1)。
(2)满足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如营业执照、基地用地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财务管理制度、技术服务团队、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等相关证明。
(3)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专家评审。在广州市农业项目专家库邀请3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增城区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附件2、3)评分要求,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平均得分排名,择优选用。评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下午,评审地点为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一楼1号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公示公开。将遴选结果在政府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1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
(四)签订协议。我局将向遴选为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的企业发出《中选确认函》,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中选确认函》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项目委托协议,并将遴选结果上报市备案。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110号增城区农业农村局407办公室(市场信息与科教科)
联系人:谭玉山
联系电话:020-82623143
附件:1.增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