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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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转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农业公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8 09:28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

  现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农业公园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20〕91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要认真对照市级农业公园的认定标准,积极动员辖区内条件成熟的各类单位申报,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存在虚假填报或瞒报的,取消申报资格。认真按照《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认定评分表》提交自评打分表并填报《广州市级农业公园申报书》(附件2),并将申报书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于4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产业科教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nyjkjk@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农业公园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广州市级农业公园申报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7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262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