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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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为什么我的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不一样?

发布时间: 2022-01-13 17:00
来源:“广州人社”公众号

  近日,有网友小佩向我们咨询下面的问题: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两年多了,每个月工资是6800元,前两天查了一下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是8000多元,比我的工资要高很多,这是为什么呀?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根据我每个月的工资来确定的么?

  看了这个问题,小编猜想网友小佩可能还不太清楚社保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与工资收入有关,但并不是简单地与当前月工资划等号哦。

  根据相关规定,当年度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按照本市现行规定,一个缴费年度是从当年7月至次年6月。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对应的是上一自然年,即上年的1月至12月期间,单位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总额,平均到每个月的金额。对上年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来计算。

  计算公式为: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年度职工个人的工资总额÷实际月数(≤12)。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举个例子:小路2020年全年应发工资为:1月至12月工资7000元/月,12月年终奖金12000元。那么小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7000元×12+12000元)÷12月=8000元/月。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的,根据基数下限缴费;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高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回到这位网友的提问,小佩目前的社保缴费基数应按照去年,即2020年1月至12月在公司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来确定。因为不太了解小佩的具体工资情况,小编只能大胆猜测,也许由于核算时计入了年终奖金、补贴等收入,所以出现缴费基数高于月工资这个情况,这种情况还是挺常见的。小佩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工资收入,或者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