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增府征前公补充〔2024〕56号)
发布时间: 2024-11-15 17:30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于2023年11月22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3〕252号),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108公顷(折合0.162亩),因征地报批地类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所有土地0.010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6公顷,含园地0.0066公顷;建设用地0.0042公顷。
二、补充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8日,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3〕252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