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增府征前公补充〔2024〕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于2024年8月19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165号),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三联村、五一村集体土地0.4018公顷(折合6.027亩),因安置措施情况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安置措施情况调整
本用地原为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一百一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荔湖街三联村、五一村土地面积共4.0180公顷)征地项目的留用地,现调整为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一百一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荔湖街三联村、五一村土地面积共3.2821公顷)、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三百零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荔湖街五一村土地面积共0.7359公顷)征地项目的留用地,详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
二、补充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165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