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增府征前公补充〔2024〕11号)
发布时间: 2024-04-28 14:55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于2024年2月1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22号),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邓路吓村的集体土地0.3605公顷(折合78.193亩),因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标准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土地补偿标准为6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67.5万元/公顷(详见附件)。
二、补充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22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