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增府征前公补充〔2024〕7号)

发布时间: 2024-04-02 16:38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3〕268号),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陂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416公顷(折合0.624亩),因留用地安置方式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留用地安置方式调整

  根据留用地相关政策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以置换物业方式进行兑现。

  二、补充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3〕268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