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增)征〔2021〕29号)

发布时间: 2021-10-29 20:03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1〕29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1〕70 号),同意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3.343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二、征收土地位置: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8.881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8.8763公顷(其中耕地0.4480公顷、园地5.7156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2.7126公顷),未利用地0.0055公顷。

  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4.462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1008公顷(其中园地1.9038公顷、林地0.0520公顷、其它农用地1.1450公顷),未利用地1.3613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征收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7.628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7.6227公顷(其中园地4.9554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养殖水面1.470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1964公顷),未利用地0.005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4.9554

82.5000

408.8205

82.5000

408.8205

817.6410

林地

0.0001

82.5000

0.0082

82.5000

0.0082

0.0164

养殖水面

1.4708

82.5000

121.3410

82.5000

121.3410

242.6820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1964

82.5000

98.7030

82.5000

98.7030

197.4060

未利用地

0.0055

82.5000

0.4538

82.5000

0.4537

0.9075

汇总

7.6282

1258.6529(万元)

  青苗补偿费42.2621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征收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4.462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1008公顷(其中园地1.9038公顷,林地0.0520公顷,养殖水面0.623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219公顷),未利用地1.361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1.9038

82.5000

157.0635

82.5000

157.0635

314.127

林地

0.0520

82.5000

4.2900

82.5000

4.2900

8.5800

养殖水面

0.6231

82.5000

51.4058

82.5000

51.4058

102.8116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5219

82.5000

43.0568

82.5000

43.0568

86.1136

未利用地

1.3613

82.5000

112.3072

82.5000

112.3072

224.6144

汇总

4.4621

736.2466(万元)

  青苗补偿费87.783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征收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6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628公顷(其中耕地0.3056公顷,园地0.411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5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3056

82.5000

25.2120

82.5000

25.2120

50.4240

园地

0.4118

82.5000

33.9735

82.5000

33.9735

67.9470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454

82.5000

3.7455

82.5000

3.7455

7.4910

汇总

0.7628

125.8620(万元)

  青苗补偿费2.745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4、征收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9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4908公顷(其中耕地0.1424公顷,园地0.348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1235

82.5000

10.1888

82.5000

10.1888

20.3776

旱地

0.0189

82.5000

1.5592

82.5000

1.5592

3.1184

园地

0.3484

82.5000

28.7430

82.5000

28.7430

57.4860

汇总

0.4908

80.9820(万元)

  青苗补偿费2.174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属于本村范围内安置的,根据有关规定,不需预留经济发展用地,不实际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不计提养老保障资金,详见省、市的留用地安置政策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宁西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11月7日

宁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永宁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黎布英(宁西)、

林锡军(永宁)

电话: 32198921(宁西)、

32988762(永宁)

2021年11月8日

2021年11月1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五、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公告位置示意图.pdf

  2021年10月29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