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增府征〔2025〕1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一百六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1号),将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上境村官厅片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646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一百六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仙村镇上境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上境村官厅片股份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的集体土地10.6467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0.6457公顷(其中耕地0.4526公顷、园地10.095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72公顷),建设用地0.0010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1月16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上境村官厅片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一百六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