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增府预征〔2025〕3号-宁西街石迳村18.347亩
为实施广州奥特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项目,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需将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石迳村下坊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1.2231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广州奥特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项目。根据“三旧”改造关于完善历史征收手续相关政策,现拟征收宁西街石迳村下坊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1.2231公顷土地,该土地由广州奥特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使用至今,现用途主要为工业用地,拟由广州奥特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宁西街石迳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1.2231公顷(合18.347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拟征收土地现状:已建设使用。
六、历史征地情况:2003年5月,增城市宁西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原增城市宁西镇人民政府下属企业)与宁西镇石迳村下坊经济合作社签订41.029亩征地协议书;原增城市宁西镇人民政府征收上述41.029亩集体土地后,于2003年8月由原增城市宁西镇人民政府与广州奥特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合同书,将其中的18.35亩土地转让给广州奥特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但未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七、补偿安置方式:增城市宁西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原增城市宁西镇人民政府下属企业)与增城市宁西镇石迳村下坊经济合作社签订41.029亩征地协议书,其中山地40.042亩,按照0.6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水田0.987亩,按照3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征地总补偿为26.9862万元。并由原宁西镇人民政府于2003年6月2日支付了41.029亩土地的征地补偿费26.9862万元。该41.029亩土地包含本次广州奥特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项目办理完善转用、征收手续面积1.2231公顷,已落实补偿安置。
八、公告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6日。
九、工作安排: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2日,增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以及拟征收范围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十、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加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