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增府征〔2025〕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4〕312号),将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碧潭村第一、第二、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碧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9.578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碧潭村第一、第二、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碧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碧潭村第一、第二、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碧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9.5780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8.7303公顷(其中耕地0.6317公顷、园地3.6993公顷、林地1.6329公顷、草地0.7087公顷、其他农用地2.0577公顷)、建设用地0.8038公顷、未利用地0.0439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碧潭村第一、第二、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碧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6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该项目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4〕31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