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增府征前公补充〔2024〕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于2023年12月4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3〕258号),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二龙村的集体土地1.1842公顷(折合17.763亩),因地类和征地养老保障情况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
根据建设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实际申请用地具体情况为:
(一)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二龙村桂岺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6623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0.6092公顷(其中园地0.1325公顷、草地0.458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79公顷),建设用地0.0531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6623公顷(其中耕地0.0038公顷、园地0.1818公顷、草地0.458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79公顷)。
(二)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二龙村屋仔股份经济合作社、屋吓股份经济合作社、桂岺股份经济合作社、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属下的集体土地0.1635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0.0292公顷(其中园地0.0003公顷、草地0.025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8公顷),建设用地0.1343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1635公顷(其中耕地0.0060公顷、园地0.0153公顷、林地0.0015公顷、草地0.0251公顷、其他农用地0.1156公顷)。
(三)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二龙村屋吓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026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0.1402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1402公顷),建设用地0.0624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1671公顷(其中耕地0.0266公顷、其他农用地0.1405公顷),建设用地0.0355公顷。
(四)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二龙村屋仔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558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0.1361公顷(其中园地0.0013公顷、草地0.13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2公顷),建设用地0.0197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1556公顷(其中耕地0.0015公顷、园地0.0192公顷、林地0.0001公顷、草地0.13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2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
二、补充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3〕258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