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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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20210814 10时)

发布时间: 2021-08-14 14:10
来源:省规划和自然资源厅

  2021年08月14日10时预警

  3级:

  广州市增城区,江门市台山市、开平市

  4级:

  广州市黄埔区、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龙岗区,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横琴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海保税区,江门市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湛江市麻章区、徐闻县,茂名市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肇庆市端州区、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惠州市惠阳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罗县,梅州市丰顺县,汕尾市陆河县,河源市连平县,阳江市阳东区,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揭阳市揭西县、普宁市,云浮市郁南县

  请上述地区政府、部门和群众根据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级:黄色预警,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请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房前、屋后人工边坡、山区沟口人员活动区加强巡查。提醒在建工程、工矿企业、交通干线、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集中居住区的居民密切关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

  4级:蓝色预警,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风险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4小时监测,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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