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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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新塘镇南安村陈永南住房重建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30 10:32
来源: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因“5.22”暴雨侵袭,导致我区新塘镇南安村特困人员陈永南居住房部分倒塌,按照7月23日“增城区新塘镇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会商会议”精神,增城区住建局对陈永南房屋损坏程度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房屋整体安全性评定为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根据《广东省民政查灾核灾工作规程》三(五)点规定:经县级以上住建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家庭,可以认定为“全倒户”。根据《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三)规定,我局按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不足部分根据“增城区新塘镇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会商会议”精神,由区慈善会解决。

  目前,复建工作已完成,截至2020年11月30日,陈永南夫妇已安排回迁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