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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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五类企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 2021-11-19 17:09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权利:可享受系列就业创业服务;

  义务:对实际情况承诺真实。

  三、申请条件

  (1)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且许可范围为“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五类企业(疫情防控必需、城乡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以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就业。(2)疫情期间,劳动者在被推荐五类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推荐成功就业首月参保状态须为新增参保并且上一月度应为非缴费状态或在非本次新增登记参保的其它参保单位缴费参保。

  四、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广州市  区 年五类企业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符合条件后的,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补贴申请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六、办理地点(方式)

  1.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2.网办: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办理。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告知。

  八、咨询电话

  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8275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