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权利:可享受系列就业创业服务;
义务:对实际情况承诺真实。
三、申请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4. 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四、申请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表》;
2.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3.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资金划拨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客观原因未能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可暂提供本人其他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正在享受岗位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六、办理地点(方式)
1.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2.网办: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办理。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告知。
八、咨询电话
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8272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