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可享受系列就业创业服务;
义务:对实际情况承诺真实。
三、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正在享受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六、办理地点(方式)
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窗口名称:荔城街社区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82628330;
窗口名称:荔湖街社区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荔湖街荔湖大道99号(罗岗村委306室)
窗口电话:26256695
窗口名称:增江街劳动所
窗口地址: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
窗口电话:82710515
窗口名称:朱村街劳动所
窗口地址:朱村街平安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窗口电话:82856808
窗口名称:永宁街劳动所
窗口地址:永宁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二楼(荔香街38号永宁街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窗口电话:82976548
窗口名称:宁西街劳动所
窗口地址:宁西街太新路92号
窗口电话:32198022
窗口名称:新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窗口地址:新塘镇新塘大道中12号B栋政务大厅
窗口电话:82779376
窗口名称:仙村镇劳动所
窗口地址:仙村大道213号仙村镇党群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82935217
窗口名称:石滩镇劳动所
窗口地址:石滩镇解放南路38号(石滩镇政府内)
窗口电话:32992655
窗口名称:中新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中新镇中福南路17号5楼
窗口电话:32961121
窗口名称:派潭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派潭镇文政路30号
窗口电话:82823236
窗口名称:正果镇劳动所
窗口地址:正果镇府前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82811798
窗口名称:小楼镇劳动所
窗口地址:小楼镇泰安路2号
窗口电话:82848689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九、咨询电话
荔城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82628330
荔湖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6256695
增江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82710515
朱村街社区服务中心82856808
永宁街劳动所82976548
宁西街劳动所32198022
新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82779376
仙村镇劳动所82935217
石滩镇劳动所32992655
中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2961121
派潭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82823236
正果镇劳动所 82811798
小楼镇劳动所 8284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