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权力:可享受系列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义务:对实际情况承诺真实。
三、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
(2)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现场办理时补充提交《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申领表》。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地点(方式)
前往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窗口名称:荔城街社区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82628330;
窗口名称:荔湖街社区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荔湖街荔湖大道99号(罗岗村委306室)
窗口电话:26256695
窗口名称:增江街劳动所
窗口地址: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
窗口电话:82710515
窗口名称:朱村街劳动所
窗口地址:朱村街平安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窗口电话:82856808
窗口名称:永宁街劳动所
窗口地址:永宁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二楼(荔香街38号永宁街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窗口电话:82976548
窗口名称:宁西街劳动所
窗口地址:宁西街太新路92号
窗口电话:32198022
窗口名称:新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窗口地址:新塘镇新塘大道中12号B栋政务大厅
窗口电话:82779376
窗口名称:仙村镇劳动所
窗口地址:仙村大道213号仙村镇党群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82935217
窗口名称:石滩镇劳动所
窗口地址:石滩镇解放南路38号(石滩镇政府内)
窗口电话:32992655
窗口名称:中新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中新镇中福南路17号5楼
窗口电话:32961121
窗口名称:派潭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派潭镇文政路30号
窗口电话:82823236
窗口名称:正果镇劳动所
窗口地址:正果镇府前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82811798
窗口名称:小楼镇劳动所
窗口地址:小楼镇泰安路2号
窗口电话:82848689
六、办结时限
补贴对象应在每季度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和11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对上季度的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每季度第3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向公众公示5个工作日,再于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八、咨询电话
荔城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82628330
荔湖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6256695
增江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82710515
朱村街社区服务中心82856808
永宁街劳动所82976548
宁西街劳动所32198022
新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82779376
仙村镇劳动所82935217
石滩镇劳动所32992655
中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2961121
派潭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82823236
正果镇劳动所 8281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