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当前位置:

基层政务公开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 2021-11-19 16:34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二、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权利:可享受系列就业创业服务;

  义务:对实际情况承诺真实。

  三、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材料

  《广州市  区  年  月至  年  月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属省参保单位,须提供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清单;退出现役证(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身份享受时提供,校验后退回);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2月、4月、6月、8月、10月和12月)1-2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申领周期第2个月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3年内提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六、办理地点(方式)

  1.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2.网办: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办理。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告知。

  八、咨询电话

  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8272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