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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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集体户口,如何办理市内迁移业务?

发布时间: 2024-02-07 11:49
来源:平安广州

  近日,“平安厅”广州公安局长信箱收到市民刘先生来信咨询:自己是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能否把户口迁入配偶叔叔在广州的房产,怎么办理呢?

  广州公安户政部门表示,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广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户口市外迁入广州,或广州市内户口迁移,当中提及的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因此,按照广州市现行户籍管理规定,属于广州市集体户口的人员,办理市内迁移业务时,可以把户口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子女、配偶、父母)在广州市的合法房产地址上立居民家庭户,但对于非直系亲属的房产,暂不在受理范围内。

  那么,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集体户口人员,如何办理自己的市内迁移业务呢?

【受理范围】

  属广州市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街道公共集体户口的人员(不含广州市学生集体户口人员),选择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子女、配偶、父母)在广州市的合法房产地址上的。

【所需办事材料】

  一、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入户申请表》

  三、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入户地址有亲属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址的户口簿)

  四、迁入直系亲属在本市合法房产地址的,还需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办理渠道】

  目前,广州市户口市内迁移业务已实现“全城通办”,申请人备齐办事材料后,选择窗口办理的,可登陆“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预约——市内移居——居住迁移”上选择任一户政业务办理点,预约成功后到场办理。选择网上办理的,可在“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网办——市内移居——居住迁移”上申办,选择邮政快递收寄办事材料的,可实现免预约、零跑动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