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召开工作会议、严查安全隐患,增江街安全生产再发力

发布时间: 2024-11-22 11:38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11月6日,增江街党工委书记张庆东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近期安全警示案例视频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随后,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并通报了近期全国及增江街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安全防范工作。

  会议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森林防火、城镇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闭环;

  三是开展专家帮扶精准执法,强化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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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为了筑牢辖区安全生产防线,近期,增江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还对辖区内某工程公司开展了帮扶指导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检查中发现,出租方(赖某)未与该安全生产企业(某工程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违反了2023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中《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

  对此,检查人员立即要求出租方(赖某)按规定与该工程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目前,该隐患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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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江街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增江街将继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