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活禽经营市场每月休市时间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11-29 10:28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穗府规〔2023〕5号

  为进一步加强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感染风险,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措施技术要求(2017年版)〉的通知》(粤卫函〔2017〕56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专家评估论证,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对我市活禽经营市场开展每月休市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活禽经营市场实行每月一休市,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每月16日至18日休市3天,每年4月至10月的每月17日休市1天。其中,2024年9月的休市时间调整为9月18日,2026年2月的休市时间调整为2月17日至19日。

  二、休市期间市场停止一切活禽交易,市场内不得存放任何活禽。

  三、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