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防台风“六个百分百”

发布时间: 2022-11-03 17:39
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1、出海船只100%回港;

  2、渔排人员100%上岸;

  3、在港船只100%落实防御措施;

  4、暴潮巨浪危区、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

  5、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

  6、海上风电平台施工人员100%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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