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普法宣传丨一图读懂《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发布时间: 2023-12-26 10:55
来源:增城应急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

  森林是地球之肺,为我们提供了新鲜的空气、水源。然而当火灾肆虐时,熊熊烈火将无数动植物吞噬,森林火灾破坏生态平衡,对人类的身体健康、经济财产,也将带来巨大损害。从10月1日起,广东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火灾有哪些危害?如何防范森林火灾?违反禁火令有哪些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