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荔城街关于举办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6 17:07
来源:荔城街

  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和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我街拟于11月下旬举办荔城街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健康和谐荔城”。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时(9时40分签到)。

  三、活动地点

  东汇城南广场(室外停车场)。

  四、参加人员

  (一)区食安办领导、有关街领导;

  (二)街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负责人、食品安全协管员;

  (四)有关企业代表。

  五、活动流程

  (一)领导致辞;

  (二)小品表演—《疯狂造假团》;

  (三)企业代表宣读并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

  (四)表彰我街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五)现场问答互动;

  (六)歌曲合唱—《食品安全之歌》。

  六、职责分工

  (一)经济发展办(街食安办)统筹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举办,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筹备工作;制定活动方案,邀请企业代表参加。

  (二)和平市场监管所协助做好宣传活动的筹备工作。

  (三)党建办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采访报道。

  (四)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安排救护车、医护人员到场做好活动当天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五)西园派出所负责做好活动当天现场安保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活动筹备工作,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请各参加单位于11月26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见附件)报送至经济发展办邮箱(jingji.ban@163.com)。

  (三)请各参加人员自觉遵守活动纪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

  附件:参加人员名单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0日

  (联系人:廖广平、石嘉怡;联系电话:020-8265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