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征集 |广州市文化馆关于开展“广州群文之路”展览征集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9 15:31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文化馆

  “广州群文之路”展览系广州市文化馆拟在新馆举办的常设展览之一,也是广州首个回顾群众文化历程、展现群文工作风采的专题展陈。本次展览将挖掘整理70多年来广州群众文化发展的重点、要点、亮点,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打动人心的若干亮点予以展陈,展现广州群众文化的发展之路,展现广州群文的历史与活力,展现文化馆人对群文事业的执着与追求。

  广州市文化馆前期已与广州日报合作,共同梳理了 70多年来 群众文化相关图文报道200余条,并已启动面向社会、各区文化馆(站)的全面征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共同策展

  为全面展示各区群文发展的亮点、特色,拟邀请各区文化馆作为参与单位,共同策划展览(请各馆选派一名专业人员加入策展团队,于3月18日前填写联系人回执单(附件1)发送至活动邮箱,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

  二、主要任务

  1.从本馆档案和历史资料中挖掘、推荐一批建馆以来的重要演出、比赛、活动的照片、海报或具有特色的演出服、演出道具等实物。建议选择最具时代代表性、最能反映本区群文发展历程者予以推荐。图文资料,可与本馆联系后再进行搜集整理;实物可先行推荐,未来以借展的形式参与展览。

  2.推荐1-2名对本地区群众文化、民间文化有深入了解的老一辈文化人,与市文化馆共同进行相关访谈,并协助收集其群文 故事、照片、书稿、音像制品等。

  3.向本馆各分馆、服务点发出通知,开展动员和征集。

  三、征集范围和对象说明

  (一)征集范围

  1.反映本地区50年代至今有关群众文化的代表性实物、文献资料或有代表性的艺术价值手稿和古旧图书资料等。

  2,反映本地区发生的重大群众文化事件、大型文化比赛或著名文艺人物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

  3.反映本地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举办文化活动具有艺术价值的代表性故事、影像、音乐、录音等数字化资源。

  (二)征集对象

  照片类:当年群众文化活动的老照片、影像资料;

  故事类:参与群众文化演出或比赛的回忆录、书信、笔记、日记等;

  书稿类:反映群众文化发展进程的珍稀地图、书籍等正式出版物;

  音像制品类:录像带、录音带、磁带、磁带盒、光盘等;

  纪念品类: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代表证、出席证、证件、证书、奖状、喜报、奖章、画报、台历、挂历等;

  演出道具类:参加过重大演出活动的演出服、演出道具、乐器、乐谱类;包括观影或观展的票根、参加过灯会展示的花灯等;

  图册画报类:群文活动海报/画报、乐曲手稿、活动传单、台 历、挂历、活动通知文书、信函等档案资料。

  四、征集要求

  1.各区馆可先与市馆联系,共同讨论、筛选后再进行报送。

  2.其余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市馆报送。

  3.所有报送请填写《广州“群文之路”展览待征集物品登记 表》(附件2), 一件物品一张登记表。

  五、时间要求

  本项工作于3月-4月开展,请各馆在3月启动面向基层的征集和发动,4月10日前完成本馆重要线索的推荐并及时与市馆联系,4月30日前完成报送。联系人:袁薇,联系电话:020-89617626, 邮箱:gzwhgx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文化馆关于开展“广州群文之路”展览征集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2.广州“群文之路”展览待征集物品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