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增城共产党人的故事

发布时间: 2021-04-13 09:09
来源:增城区博物馆
阮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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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海天(1916-1955),增城仙村镇竹园涌人,出身于殷实农民家庭。1932年就读于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九・一八”事变后,参加中山大学抗日剧社、广州苏维埃之友等进步组织。1934年,因秘密组织有人暴露身份而由组织安排到高明县教书,继续在农民和学生中宜传抗日。193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旋任中共西江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抗战爆发后,奉命回增城重建中共组织,组建抗日人民武装,在神山小学以教师作掩护开展工作。

  1938年2月,中共仙村支部成立,海天任书记。秋,在广东青年抗日先锋队增城工作队协助下建立抗日自卫团仙村大队。10月,日军侵入增城,海天组成第三区常备队,任军事指挥。下旬,日军窜扰仙村一带,他与队长单容沛等率常备队及武装群众数百人在竹园涌截击日军,打响增城人民武装抗日第一枪。

  1939年4月,奉中共东江特委之命率队开赴东莞,编入王作尧大队,任第三中队长,在东莞至宝安一带打击日伪。1940年初,海天随王作尧率队东移陆丰,历尽艰辛。秋,部队奉中共中央指示,重回敌后惠东宝前线,以“广东人民抗日游击总队”名义独立对日作战,他任第五大队特务队队长、“石龙队”中队长,同日伪顽展开艰苦的斗争,经历大小战役数十次。他作战勇敢、顽强、沉着,平时爱护战士,严格训练,所带部队能打硬仗。

  1943年,海天奉命返增城恢复东江北岸及广州外围游击战争。10月,组建独立第二大队,任大队长。旋归属东江纵队编制。大队转战于博罗西部、增江大埔围至油麻山东西百里长的东江北岸,歼日伪军数百人,打通了“江北走廊”,使东江两岸游击区连成一片。

  1944年夏,部队主力重返增从番边区。5月,调任独立第三大队长。至年底,在增龙博边区连续战斗,于铁场鸾岗重创伪军李潮“抗红义勇军”主力。1945年2月,升任东江纵队第四支队长。支队部驻永和抗日根据地,活动范围东至增江,西达广州市郊,南起东江边,北到从化太平场增城中新派潭,直接威胁日伪华南大本营。他任支队长后,主力部队扩充至700多人,下属地方部队及民兵有千余人,多次同日伪作战,3次粉碎敌人对永和根据地的大规模“围剿",并对付国民党顽固派的摩擦,从西翼保障了罗浮山指挥中心的安全。1946年6月30日东江纵队北撤后,任参谋处长,两广纵队团长,参与解放广东的战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部队整编,海天任粤中军分区副司令员,随后率队参加阳春县土地改革。1952年秋调汉口任中南军区第二文化速成学校副校长。1954年任江西省军区教导团文化补习学校校长。1955年调回广州军区分配工作。同年受审査,8月不幸逝世,终年39岁。


陈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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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李中(1922~1993),增城县派潭镇鹅兜村人。增城中学肄业。1939年春,参加中共领导的增城学生抗日宣传队。5月,参加东江华侨回乡服务团增城队,后任梅都分队长。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40年,任中共派潭教育支部书记,9月任派潭区委书记。

  1942年,形势恶化。5月,东江特委撤销增龙博中心县委,在国民党管辖的增北地区成立中共增城县后方委员会,李中任书记,随即遭到县国民党当局的通缉,但仍坚持在正果白面石村领导地下斗争。同年冬,奉命撤往东莞,任东莞抗日游击第三大队民运队长兼中共支部书记。1943年4月到永和任南区特派员,进入日伪军据点永和圩任小学教员,又打入伪乡公所任书记员。这期间,曾化装小贩潜入老游击区木樃、石迳、叶岭、油麻山等地指导地下支部工作。1945年,先后任增城县委和增龙县委委员,积极恢复增北地区在反共逆流中被停止活动的党组织。

  抗战胜利后,广东国民党当局全力“围剿”东江纵队。东江纵队第四支队从永和根据地转移至增龙边界,他组织力量配合部队反“围剿”。后于1946年6月随东江纵队主力北撤山东,入华东军政大学高干班学习。

  1947年秋,李中奉命返回广东,先后任中共江北工作委员会常委、副书记,其间又曾兼任增龙县委书记、增城县委书记和二团、六团政治委员。1949年,广东解放战争进入关键时刻,8月,江北地区成立东江第三行政督导处,李中任主任,兼任增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并督导增城、博罗、龙门、从化、花县、佛冈各解放区。新中国成立初任中共从化县委书记。

  1955年,调任石油工业部任抚顺第一建筑安装公司经理。1959年任石油工业部第一工程局局长。1960年参加大庆油田辽松会战。1962年,任石油基建司副司长、司长。1966年任四川气田会战领导小组副组长,为石油的开发作出过积极的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曾受到冲击迫害。1978年,调回广州任建筑工程局副局长,并参与创办珠江外资建设公司和白天鹅宾馆等工程建设。1982年受命组建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仅一年多时间,便建成包括20多个企业、门类较齐全的海上石油勘探开采服务体系。1986年5月,在筹建南海石油服务中心工程——“珠江帆影”的工作中,曾被指控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财产巨大损失而被捕,并于1987年9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陈以事实不符,据理力辩,后于1991年12月,因“证据不充分,不构成犯罪”撤销案件,获得公正解决。他识大体、顾大局,相信中国共产党,相信法治原则。

  晚年关心中共党史资料的征集工作,积极撰写革命斗争回忆录。1993年病逝,享年72岁。


邱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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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艳玲(1970~1992),女,增城派潭镇樟洞坑村人。8岁入学读书,1986年7月在派潭中学初中毕业。读书勤奋,经常学习到深夜。1988年,以全县前三名的优异成绩被录用为中国农业银行增城县支行派潭信用社出纳员。1992年初,由出纳转为会计,又以优异成绩获得上岗证书,在工作中多次受到县农行表彰。她乐于助人,常帮助左邻右舍看孩子,帮老人做家务;同事有急事不能上班,她总是牺牲休息时间主动顶班。1990年,曾说服家庭,将政府照顾的100公斤返销粮让给别人度荒。

  1992年8月20日下午,派潭信用社发生大火,艳玲与同事及支援单位干部职工4次冲进火场抢救国家财产,使199万元定活期存款票证、156万元贷款单据、1万多元现金避免了大火的吞噬,而她却被烧至重伤,烧伤面积达96%,送广州市红十字医院治疗无效去世,年仅22岁。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授予她“向秀丽式的好青年”称号。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她像广州何济公制药厂女工向秀丽一样,为了保护国家财产,身陷火海。凤凰涅槃,在烈火中永生。

  22岁,正是青春最美妙、最辉煌的时刻,面对公与私、生与死这严峻的考验,我们时代的青年邱艳玲表现地是如此从容、勇敢和无畏,用实际行动谱写出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