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征集 |“党的光辉照我心”——广东省第十一届盲人诗歌散文朗诵暨第七届盲人散文创作大赛

发布时间: 2021-03-05 09:39
来源:区图书馆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抒发盲人群体爱党爱国情怀,展示盲人群体感恩奋进、自强不息的时代风采,在2021年世界阅读日期间,广东省文化和 旅游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举办“党的光辉照我心”——广东省第十一届盲人诗歌散文朗诵暨第七届盲人散文创作大赛,并将活动纳入2021年“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盲人对诗歌、散文朗诵和文学创作的热情,提高盲人的思想品德水平、文化艺术素养和朗诵艺术水平,在全省盲人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氛围。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东省盲人协会、广东图书馆学会

  支持单位: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广东省朗诵协会、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助残服务总队、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

  活动主题

  “党的光辉照我心”——广东省第十一届 盲人诗歌散文朗诵暨第七届盲人散文创作大赛

  参赛对象

  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中的视力残疾人

  征集时间

  2021年1月22日-4月3日

  诗歌散文朗诵大赛要求

  (一)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采取横屏录制方式,录制镜头完整,录制过程中无分镜头,不能切镜头。

  2.视频背景环境要求简洁、美观,周边无噪音干扰。录制现场可播放背景音乐,音乐声音不要过大,不可在后期添加背景音乐。

  3.视频请勿进行后期配音、剪接、渲染、添加字幕等后期制作。

  4.视频建议分辨率≥1920*1080,码率≥5000kbps,采用mp4、mov、mpg、mpeg等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

  (二)作品要求

  内容感染力强,具有时代精神,体现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反映盲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读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每个朗诵作品用时不超过5分钟。

  (三)评分标准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时代感强。

  朗诵规范,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语调、重音恰当,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很好把握诗歌散文的节奏。

  3.朗诵流畅,声音洪亮,表达自然,表情丰富,能通过情感的变化反映诗歌散文的内涵。

  4.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乐曲、舞蹈或其他富有创意的形式朗诵。配乐、配景、舞蹈、服装等同诗歌散文的韵律、内涵想协调。

  5.朗诵者姿态大方,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形体与情态语言同舞台空间、会场气氛等相协调。

  散文创作大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注重思想性,凝聚正能量;注重艺术性,强调艺术价值。

  (二)作品体裁散文(字数一般限制在3000字以内)。

  (三)作品格式须为word格式,标题为宋体三号字体 ,加粗,居中显示;正文为仿宋小四字体,两端对齐;文档左上角用黑体五号字体 ,以“地市+作者+文章题目”形式标明作者信息。

  (四)作品版权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刊物或赛事公开发表。本次参赛作品的默认版权及使用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五)参赛方式

  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填写选手信息表,连同参赛作品于4月3日前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uedutg_zclib@126.com。

  (六)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评选,并于4月23日前公布获奖作品名单。获得奖项的参赛选手将随同诗歌朗诵比赛决赛选手赴穗参加散文创作交流会暨文学知识讲座活动,现场颁奖。

  (七)参赛者信息表

 

参赛者信息表.png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评选出诗歌散文朗诵和散文创作大赛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优秀指导奖若干名。朗诵比赛设置最佳人气奖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