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受伤赔偿难解决 司法调解保权益

发布时间: 2022-03-14 08:24
来源:增城区司法局

  近日,永宁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木工意外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切实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1年6月,刘某在金地香山湖19栋做木工时,因意外受伤导致左手拇指骨折。包工头李某获知情况后及时送刘某到永和医院治疗,并转账部分医疗费给刘某。后刘某要求李某补偿其因受伤而导致的其他损失,包含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费、交通费、营养费及后续治疗费等,但双方私下未能谈妥,并于今年2月到永宁司法所申请调解。

  永宁司法所调解员接案后,第一时间向双方了解事情的经过及诉求,详细做好笔录,并耐心安抚双方的情绪。待双方情绪均稳定后,调解员向他们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并督促包工头李某尽快处理并解决伤者刘某的损失及后续医疗费等。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将剩余工资全部支付给刘某,同时现场一次性微信转账补偿金。该起人身损害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永宁司法所将继续加强对矛盾纠纷案件的排查及化解,持续落实“5+2”调解工作便民措施,在工作日及周末休息日均安排专职调解员全天候值守,为纠纷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调解服务,确保受理一宗、答复一宗、办结一宗,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