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区司法局多举措推进“智慧社矫”建设

发布时间: 2021-03-10 16:38
来源:增城区司法局

  一是实现人性化管理,落实“覆盖使用百分百”。紧密围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战略部署,落实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注册使用“智慧矫正”小程序,切实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建设。对于受年龄、文化水平限制无法顺利使用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要求家属陪同先教会家属协助使用、工作人员上门指导使用的方式,确保落实注册率百分百。

  二是创新接龙形式,推进“定位监控百分百”。组建微信监管群,每个微信群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跟踪管理,于每天8时、15时、20时三个固定时间点以接龙的形式提醒社区矫正对象登录“智慧矫正”小程序提交定位,上传定位截图,保证及时监控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范围,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跟踪联系百分百”。对未及时通过“智慧社矫”小程序提交定位的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解原因并提醒提交定位。提前全面摸查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和新入矫对象,收集每人社交圈至少3个亲密联系人员的联系方式,如果联系不到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则紧急联系社区矫正对象亲属或朋友。不按要求通过小程序提交定位的矫正对象,要到司法所进行教育谈话,提交检讨报告,并接受扣分处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