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永宁司法所三项措施开展“两类人员”禁毒宣传

发布时间: 2021-03-01 13:06
来源:增城区司法局

  永宁司法所积极参与街道挂点村翟洞村禁毒宣传工作,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到挂点村,联合村社干部及村民参与禁毒宣传活动,充分带动群众积极开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工作,营造“无毒”村容村貌,切实把禁毒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一是入户走访“两类人员”面对面宣传。坚持以提升“两类人员”服务管理质量为目标,不断强化教育帮扶,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2月24日,工作人员到挂点村庄翟洞村开展毒品防范知识宣传工作,入户走访“两类人员”13户,共派发禁毒宣传单张28份,有效提升了“两类人员”毒品防范知识。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两类人员”及家属进行亲切交谈,对其近期工作、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并劝导其家属在生活中多鼓励、支持“两类人员”。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每一位“两类人员”进行了禁毒相关政策内容的讲解,教育大家如何识毒、拒毒、防毒,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及家庭,还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并向其提出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是利用网络新媒体打造禁毒宣传新阵地。利用社区矫正管理群与安置帮教管理微信群,进行禁毒宣传活动,将网络微信管理工作群打造成禁毒宣传新阵地。司法所社工通过微信群转发永宁街禁毒办制作的宣传视频“防毒反毒,人人有责,共建绿色无毒永宁”,要求每一名群员(“两类人员”)认真观看禁毒宣传视频,确保“两类人员”禁毒宣传全覆盖。微信群宣传方式打破了以往的宣传模式,及时填补疫情防控期间不宜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的禁毒宣传“真空”,既能保障辖区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又能确保禁毒宣传工作“不断档”,达到了疫情防控和禁毒宣传的双赢局面。

  三是设置村社宣传栏重点深入宣传。指导并支持永宁街翟洞村结合实际情况,在村社人流集中地设置禁毒宣传栏共6个,宣传栏内容包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配有常见毒品图片、海报、各种毒品危害相关知识,如何识别吸毒人员,如何防备及识破吸贩毒人员惯用欺骗、诱惑他人吸毒的手段方法。通过固定性的上墙禁毒宣传专栏,禁毒宣传海报长期性的向村民传达禁毒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防毒拒毒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禁毒意识。强化重点人群教育,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制作青少年禁毒宣传专栏,加强青少年对新型毒品的防范意识,让青少年从深层次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保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拒绝吸毒、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禁毒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村对毒品问题的认识,拒毒、防毒、反毒意识空前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