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增城区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20-12-31 14:45
来源:增城区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12月30日,增城区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13个镇街和相关职权调整部门共12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区司法局副局长赖映瑜作了动员讲话。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部署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镇街延伸和下沉。2020年8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决定将部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前期,增城区经过多次征求意见,梳理了4个区属行政执法部门共426项行政处罚权,拟调整由全区13个镇街实施。

  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镇街对赋予的职权接得住、管得好,增城区委依法治区办、增城区司法局邀请了广东国智律师事务副主任、合伙人周磊律师,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阳光法治政府”为题,通过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背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的建议等方面,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细致讲解。通过举办此次培训班,增强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下一步顺利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