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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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增城区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 2020-10-30 10:26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

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级

1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规章

1.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2.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科工商信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2

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3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4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17)。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门户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